公司什么情况下可清算
杭州余杭法律咨询
2025-04-12
法律分析:
(1)公司清算分为自愿解散、强制解散和破产清算三种情形。自愿解散包含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情况;强制解散是因被吊销执照等原因;破产清算是公司资不抵债时经法院裁定进入。
(2)无论哪种情形,公司都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这是法定要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债务的清偿和股东权益。
(3)若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公司在清算时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债权人在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时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不同公司清算案情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公司出现自愿解散、强制解散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公司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这能确保公司有序结束经营活动,保障各方权益。
(二)若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以此推动清算程序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清算情形如下:
1.自愿解散:营业期限到了、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因合并分立要解散。
2.强制解散:公司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
3.破产清算:公司还不上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没能力清偿,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进入清算。
出现这些情况,公司要在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逾期没成立,债权人可让法院指定人组成清算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在自愿解散、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等情形下需进行清算,并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
法律解析:
公司清算有多种情形。自愿解散包含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强制解散是公司被依法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破产清算则是公司无法清偿债务,经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进行。按照法律规定,出现这些情况时,公司要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债权人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公司规范运营,也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公司清算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公司在自愿解散、强制解散和破产清算三种情形下可进行清算。自愿解散涵盖营业期限届满等章程规定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合并或分立需要;强制解散指公司被依法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破产清算则是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启动。
2.当出现上述情况,公司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这是保障公司有序退出市场、维护债权人等相关方权益的重要举措。
3.若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建议公司提前制定完善的清算预案,在出现解散情形时及时启动;债权人要密切关注公司动态,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1)公司清算分为自愿解散、强制解散和破产清算三种情形。自愿解散包含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情况;强制解散是因被吊销执照等原因;破产清算是公司资不抵债时经法院裁定进入。
(2)无论哪种情形,公司都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这是法定要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债务的清偿和股东权益。
(3)若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公司在清算时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债权人在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时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不同公司清算案情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公司出现自愿解散、强制解散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公司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这能确保公司有序结束经营活动,保障各方权益。
(二)若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以此推动清算程序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清算情形如下:
1.自愿解散:营业期限到了、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因合并分立要解散。
2.强制解散:公司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
3.破产清算:公司还不上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没能力清偿,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进入清算。
出现这些情况,公司要在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逾期没成立,债权人可让法院指定人组成清算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在自愿解散、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等情形下需进行清算,并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
法律解析:
公司清算有多种情形。自愿解散包含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强制解散是公司被依法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破产清算则是公司无法清偿债务,经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进行。按照法律规定,出现这些情况时,公司要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债权人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公司规范运营,也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公司清算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公司在自愿解散、强制解散和破产清算三种情形下可进行清算。自愿解散涵盖营业期限届满等章程规定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合并或分立需要;强制解散指公司被依法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破产清算则是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启动。
2.当出现上述情况,公司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这是保障公司有序退出市场、维护债权人等相关方权益的重要举措。
3.若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建议公司提前制定完善的清算预案,在出现解散情形时及时启动;债权人要密切关注公司动态,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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